一、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淄博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對普通用水報裝業務的績效考核。
二、考核對象
普通用水報裝業務環節各責任部門
三、工作流程
營銷服務中心每月對普通用水報裝業務流程的辦理情況進行考核,具體考核內容見《普通用水報裝業務考核細則》?己饲闆r次月3日前報企業管理處,考核分數與部門月度績效工資掛鉤,當月兌現?鄯智闆r由企業管理處報組織人事處,組織人事處核算扣罰金額后通知扣分部門,扣分部門按責任兌現到個人,并將扣罰情況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普通用水報裝業務辦結后,營銷服務中心將對客戶進行工程回訪,回訪內容為:通水時間、進度控制、工程質量、文明施工及服務態度等五個方面。如有客戶投訴,將視情況對責任部門進行扣分。
四、本辦法由企業管理處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普通用水報裝業務考核細則
考核環節 | 考核內容 | 考核標準 | 責任部門 |
業務受理 | 營銷分公司收到用水申請后,立即將客戶申請信息傳遞至客戶代表,營銷服務中心立即與客戶進行溝通,明確客戶需求,初步判斷是否具備接水條件。2/8個工作日完成業務受理、現場勘查、出具接水方案 | 未按時傳遞或及時溝通,每次扣1分 | 轄區營銷分公司、 營銷服務中心 |
現場查勘 | 各相關部門當即完成現場查勘 | 時限內未完成,每次扣1-3分 | 稽查保衛處、轄區營銷分公司、管網管理部門、營銷服務中心、工程處 |
出具接水方案 | 由工程處現場出具接水方案,并將接水方案交客戶 | 未按時完成,每次扣1-3分 | 工程處 |
工程建設 | 工程處嚴格按照規定工期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有外線工程的小工程應在3-5個工作日內完成 | 未按規定工期完成,每次扣2-3分,如遇特殊情況,未向客戶做好解釋工作扣1-2分 | 工程處 |
通水驗收 | 工程處組織營銷中心、轄區營銷分公司進行通水驗收 | 參與部門未按時到達參加通水驗收,扣1分;未按時限完成通水驗收,責任部門扣2-5分 | 工程處、營銷服務中心、轄區營銷分公司 |
掛表通水 | 通水驗收具備裝表條件后,轄區營銷分公司進行掛表通水。掛表應在2/8個工作日內完成 | 未按時完成,每次扣1-3分 | 轄區營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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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驗收 | 工程處在工程完工且自驗合格后,1個工作日內組織營銷服務中心、轄區營銷分公司、管網管理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 驗收組織不及時扣1分,未按時參加竣工驗收扣1分;竣工資料提交不齊全扣1-3分 | 工程處、管網管理部門、營銷服務中心、轄區營銷分公司 |
立戶提交備檔 | 轄區營銷分公司接到營銷服務中心傳遞的資料后,1個工作日內將客戶信息及水表信息錄入營業MIS系統,對新增客戶進行立戶、備檔,開始計量、收費 | 營銷分公司未及時立戶備檔,影響計量收費每次扣1-3分 | 轄區營銷分公司 |